省外学习中心(教学点)、本科学生:
根据川学位办的要求,为做好我校成教、网教学生申请2015年在外省参加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须在 2014年12月18日前向学习中心(教学点)提出申请,申请在省外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学习中心(教学点)不得代报。未提出或未通过审核的学生,第二年在省外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将不会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认可。
二、凡取得成教、网教正式学籍,并缴费注册的专升本(本科)学生,均可提出申请。所在学习中心(教学点)对其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上报。
三、经学习中心(教学点)初审后对符合要求的,学习中心(教学点)最迟于 2014年12月20日前将汇总的申请表以E-MAIL和书面(盖章)的形式报送教务管理办公室,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到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逾期未上报的不能补报。
四、浙江省以大学英语3级、PETS 3级笔试合格证替代学位外语,此类学生仅能在浙江省考试的,也不需备案,福建省学习中心(教学点)的学生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学习中心(教学点)统一联系参加福建省具有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组织的专门的学位外语考试,通过后报送成绩即可,不需要备案。
五、奥鹏教育所属学习中心的备案信息,由奥鹏教育统一收集后向我办进行报备。
六、对于一年有两次学位外语考试的省市,此次备案仅上半年有效;学习中心(教学点)需于5月15-30日期间提供下半年的备案信息,下半年不再重新发布备案通知。
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要求,备案信息格式或表格等相关材料有变动的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熊能
电 话: 0835-2886201 0835-2885025
E—mail : crxw@sicau.edu.cn (E-MIAL主题格式:学习中心(教学点)代码+2015年省外学位外语考试备案)
书面材料寄送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新校区第七办公楼4-7)
附件:省外学习中心(教学点)学生申请在省外参加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申报表
四川农业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