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3632)

 

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

1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 .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 .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4 .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5 .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 .具有自主创业所需的法学、管理学知识和能力。

主要课程: 法理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国际商法、企业法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 生产实践、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答辩三个方面 。考核地点(场所),设在四川农业大学本部及生产实习基地内。

修学年限: 二至五年

修读学分: 80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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